不滿男友兒子弄醒親兒 婦涉踢男童被控虐兒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5/10/28 14: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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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歲蘇姓家庭主婦疑不滿同居男友的7歲兒子X弄醒出生數月的親生兒子,兩度腳踢他及趕他出家門,被告否認虐兒罪受審。開審前辯方曾指出被告患有產後抑鬱,加上審訊壓力令病情嚴重,不適合答辯及要求終止聆訊,故裁判官提議還押被告以索取精神科報告,但最後被告選擇答辯及不認罪。

控罪指被告於本年3月5日,在上水彩園邨住所內,故意虐待7歲男童,使他受到不必要的痛苦。

男童X在錄影會面中指,案發晚上在書桌上做家課後刨鉛筆,但被告指燈光會令X的弟弟醒來,X應被告要求關掉桌上的燈。期後X因尋找鉛筆刨而再度開燈, X指被告當時抱著弟弟罵「忍夠我」,再踢X的膝下位置2至3下。

期後,X的父親致電X指已叫生母接他走後,X穿鞋準備離開時碰到被告,令被告和弟弟差點跌,被告便再踢X的腰部及將其書包掉出家門。X指被告雖沒有說出要趕他走,但被告兇惡地望著他。X稱知道她的意思是如此,遂自己離開;案件下午續審。